当前位置:首页>公示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1-08-21 来源: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院校、企业、行业、协会),中央、省属驻枣单位:

为推进技能强市建设,充分发挥技能大赛的引领示范作用,为我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提供技能人才支撑,经研究,拟定于9月下旬开始组织开展2021年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1年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项目采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统一冠名、统一流程、统一表彰奖励、分承办单位实施的方式举行。成立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本次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竞赛项目(工种)及承办单位

本次大赛设数控铣、钳工、焊工、汽车维修工、电工、化学检验工、化工总控工、中式烹调、西式面点9个竞赛项目,每个项目设企业组和院校组。其中数控铣、钳工、焊工、汽车维修工、电工项目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滕州高级技工学校承办,数控铣、钳工、电工项目由枣庄鑫金山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协办;化学检验工、化工总控工项目由枣庄技师学院承办,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办;中式烹调、西式面点项目由枣庄市劳动技工学校承办,枣庄市烹饪餐饮业协会、台儿庄大酒店协办。各竞赛项目具体举办时间、地点及有关文件,将及时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三、竞赛标准

2021年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命题标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各承办单位按照国家职业证书(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下同)三级标准统一命题。大赛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竞赛规则按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和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规定执行。

四、参赛范围及报名办法

(一)参赛范围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各类院校)以及中央、省属驻枣有关单位从事、学习相关职业(工种)的人员均可参赛,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每个项目设企业组和院校组,企业组参赛人员为企业正式在岗职工,院校组为技工院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正式、实习教师或学习相关专业的在籍学生。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4年内在往届市级和上一级技能大赛中已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比赛。在同一竞赛项目(工种)中,参赛选手不得同时兼任指导老师。

(二)报名办法

采取区(市)和单位择优推荐参赛与个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和中央、省属驻枣单位可通过预赛等方式进行选拔,择优推荐选手参加比赛。参赛选手须填写《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企业组填写附件2,院校组填写附件3,电子版),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证件照电子版(建议白底,jpg格式,小于20k,建议像素240*320),通过邮箱发送至各竞赛职业(工种)承办单位,并电话确认。参赛时,选手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赛选手登记表,认真学习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4),按照赛项承办单位要求做好防疫有关工作。

五、表彰与奖励

1、各竞赛项目企业组和院校组各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赛人数的30%,获奖选手必须成绩合格。对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一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各奖励人民币500元。大赛设团体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按照选手在竞赛中获得奖项的等次和数量,颁发“优秀团体奖”;对获得一、二等奖选手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奖”。

2、比赛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颁发相应工种三级(高级工)职业证书;获竞赛项目前3名、具有本工种三级(高级工)职业证书且任职2年以上的,颁发技师职业证书。因职业资格改革,证书的发放方式及证书详情再行通知,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上述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参赛选手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3、获得大赛各竞赛项目前2名的选手,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申报“枣庄市技术能手”称号。己获得过“枣庄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不再重复推荐申报。市直有关单位(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和中央、省属驻枣单位可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颁发本单位(部门)相应的获奖证书。

4、各竞赛项目企业组和院校组一等奖获奖选手,在参加当年度枣庄市首席技师评选时,根据当年度评选通知,可按照直通车条件优先推荐。枣庄市首席技师获评后管理期内享受800元/月市政府津贴,管理期4年。

5、企业组三等奖及以上获奖选手,在企业内有符合条件的师傅或指导教师,师徒双方签订协议的,可以按照《关于开展“名师带徒”活动的实施方案》(枣人社办发〔2019〕65号),申领“名师带徒”专项资金,最高奖励“名师”10万元。枣庄市“名师带徒”资格审核表、师徒协议书请于比赛后1个月内报市人社局(zynljs3317254@163.com)。

六、有关要求

为确保职业技能大赛取得圆满成功,各区(市)人社局、高新区、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将通知转达至辖区内重点企业,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参赛选手所在单位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积极为选手创造条件,认真开展岗位练兵,做好赛前培训。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大赛组委会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精心组织实施,严格竞赛纪律,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开展。

职业技能竞赛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如有重要调整,将及时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请关注。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632-3317254

 

各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工种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

报名邮箱

数控铣、钳工、焊工、

汽车维修工、电工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滕州高级技工学校

0632-56327601356221629813626322216

tzgjjgxxjds311@163.com

化学检验工、化工总控工

枣庄技师学院

0632-862815113561181304

zhuzheng0713@163.com

中式烹调、西式面点

枣庄市劳动技工学校

0632-520102918606326769

214840953@qq.com

          附件:1、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企业组)

     3、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院校组)

     4、疫情防控告知书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817      

附件1

  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

          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任:褚志高  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于       枣庄技师学院院长

  谷道宗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韩业河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张军文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

  杨光成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

  张海港  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沈继章  滕州高级技工学校校长

 贾道成    枣庄市劳动技工学校校长

 王运丰     枣庄鑫金山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胡万宁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滕州管委会成员、滕州人力行政中心总经理

      台儿庄大酒店总经理

 员:李永丹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孔令彬     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副主任

    张恒亮      枣庄市大(中专)学生创业园管委会主任

    李玉军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培训学院副院长

    孙 恒       枣庄市劳动技工学校常务副校长

    王新权  枣庄市烹饪餐饮业协会执行会长

 

 

 

附件4

疫情防控告知书

一、参加我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竞赛的选手,请务必在赛前申领三码(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同行密接人员自查信息)。

二、请选手密切关注疫情变化趋势,特别是所在地疫情动态,如所在地发生疫情,请及时与赛项承办单位联系,了解竞赛疫情防控要求。尚在外地的选手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14天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选手请务必告知赛项承办单位。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中国政府网”——“疫情服务选项里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点击上方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

三、选手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有效身份证件。持非绿码的选手应主动向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当地专家组评估后确定竞赛安排。

四、竞赛当天,若选手入场或竞赛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需第一时间如实告知,医务组进行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

五、请选手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赛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赛前赛后主动佩戴口罩。

六、请选手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2.3:报名表.doc